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深圳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6〕87号
日期:2006-06-30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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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税﹝2009﹞138号。】
深圳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深圳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有效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资费标准的批复》(深价管字[2005]33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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