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国际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重要意义。
推行全国统一的《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与营业税行业管理、信息化进程紧密相关,是加强营业税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是做好营业税工作的关键。新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能涵盖基本的涉税信息,是完善税制,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行工作,要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推行领导小组,做好部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方案,征管、税政、征收、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推行工作。
二、搞好外部宣传,内部培训。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把对相关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内外部培训工作作为此项工作的一个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对内,要抓紧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准确地做好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准确审核《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并运用申报表开展税收分析预测和纳税评估工作。对外要在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地进行广泛宣传,并对纳税人正确填写申报表进行培训、辅导,使纳税人认识到统一《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不仅是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需要,也是纳税人加强自身财务核算的需要。
三、做好推行《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相关工作。
按照省局要求,除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进行纳税申报以外,其他所有实行查账征收的营业税纳税人自2006年3月1日起统一使用本办法规定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推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适时对推行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
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6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
2-1.《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2-7.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