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文号: 豫地税函〔2005〕17号
日期:2005-02-16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_x000f_
【】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六日_x000f_
0371-86558581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