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豫国税函〔2007〕314号
日期:2007-08-30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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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既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税收秩序,也有利于促进各级国税机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形成规范、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为推进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长效激励机制,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纳税信用等级及偷逃骗税记录信息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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