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的通知
文号: 国税函〔2007〕914号
日期:2007-08-28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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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提高税收票证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税收票证管理职能,税务总局组织编写了《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作为国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的开发依据。现将业务需求书印发你们,供地税系统各单位开发税收票证管理模块时参考。
附件:《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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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提高税收票证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税收票证管理职能,税务总局组织编写了《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作为国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的开发依据。现将业务需求书印发你们,供地税系统各单位开发税收票证管理模块时参考。
附件:《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业务需求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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