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号: 豫地税发〔2007〕26号
日期:2007-03-13  有效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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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

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2007年4月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的主题和重点

200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和谐社会建设与税收息息相关。税务部门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要紧扣“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线,以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程序和方法、税收的职能作用、取之于民和用之于民、税收工作的成就和先进典型以及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为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统筹安排,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

(一)组织好税收宣传月启动活动。省局将在《河南日报》隆重表彰全省诚信纳税百强,拉开第十六个税收宣传月的序幕。各级地税机关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找准方向,突出重点,开展好本地的启动活动,为税收宣传月营造声势。

(二)突出个人所得税及《税收征管法》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个人所得税知识、同时结合《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税制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重点向纳税人宣传办税程序、纳税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不断提高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一是要切实发挥电视媒体的优势,集中播出税收题材专题片、新闻片等,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总局将下发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和《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题的税收电视公益广告,同时制作16集电视系列专题片《马斌说税》(纳税指南篇),各地要积极配合与当地电视台联系播出。二是要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等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月期间,《河南日报-税务周刊》将全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报道全省宣传月开展情况,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税收宣传。三是要继续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张贴税收宣传画等方式开展税收宣传,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四)开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的宣传,向社会发布“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标识、宣传语,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等服务。

(五)开展网上税法宣传活动。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内、外部网络资源,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在线咨询、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不断扩大现有网站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功能。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征期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多的特点,通过纳税咨询服务窗口、语音电话、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

(七) 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各地在表彰依法诚信纳税典型、营造良好纳税氛围的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适时选择一些案值高、影响力大、定性准确的典型涉税违法大案要案,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落实欠税公告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告欠税单位和个人,促进依法纳税。

(八)积极组织参与总局举办的各类税收专项比赛活动。宣传月期间,总局以“税收在我身边”为主题,与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征文活动, 在人民网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展《税收征管法》有奖知识竞赛,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三届税法Flash动漫大赛和首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首届税收宣传短信大赛。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地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参加比赛。

三、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创新形式,扩大影响。税收宣传工作既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又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整合内外资源,创新宣传形式,使税收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

(二)紧扣主题,打造品牌。紧扣主题开展全国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使“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成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口号,进一步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三)贯穿主线,丰富内容。以《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线,加强税法宣传、政策咨询和纳税辅导,既要使纳税人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又要使其熟悉办税程序和方法;同时,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也要通过征管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税收执法水平。

(四)稳步实施,注重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和内外部协作,切实做好宣传活动项目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增强活动的效果。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仍将利用内部网站编辑“全省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各地要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动员,充分调动系统内外的宣传资源和宣传手段,形成税收宣传的大格局,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扎扎实实,有效开展。

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于5月10日前,向省局宣传教育处报送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两个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以及一名税收宣传月先进个人。

附件: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

1.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2.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5.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6.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7.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

8.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9.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0.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11.依法自行纳税申报就是您对社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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