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为适应税收业务量逐年大幅增长的形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减轻国库、税务部门劳动强度,纷纷开展税务、国库、商业银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部分地区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对加快税款入库速度,提高工作效率,简化业务操作和对账工作,方便纳税人缴税,加强欠税监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和促进全国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拟采取措施,选择2—3个省份的部分城市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的试点工作,共同推动全国横向联网工作进程。横向联网
电子缴税的目标模式是:税务机关和国库网络互联,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利用金融城域网、电子清算系统、支付系统等进行信息集中交换,税务机关、人行国库、商业银行不再两两联网,而是集中联到国库,由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负责税务与商业银行等机构间交易信息、业务数据文件的转发处理。
根据上述目标模式,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写了《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以下简称需求书),以使人民银行和税务系统的相关人员尽快掌握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的业务流程,做好本部门横向联网系统的开发准备,为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现将需求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并根据其中的联网方式、业务内容、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项等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开展相关的开发准备工作。
由于目前各地开发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需求十分迫切,在中央部门组织的试点工作完成前,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科学、有效地推进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按照全国统一的缴税业务内容和业务接口规范,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步伐。
附件: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略)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