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许昌县国家税务局更名的批复
文号: 豫国税函〔2017〕109号
日期:2017-05-24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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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许昌县国家税务局更名为许昌市建安区国家税务局的请示》(许国税发〔2017〕8号)和《关于许昌县国家税务局稽查管理方式调整的请示》(许国税发〔201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南省许昌县国家税务局更名为许昌市建安区国家税务局,更名后的机构级别不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管理方式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国税函〔2012〕199号)精神,同意许昌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整为许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八科,机构规格仍为副科级。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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