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陕县国家税务局更名的批复
文号: 豫国税函〔2017〕107号
日期:2017-05-23 有效性:全文有效
字体:[ ]
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河南省陕县国家税务局更名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家税务局及其稽查管理方式相应调整的请示》(三国税发〔2017〕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南省陕县国家税务局更名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国家税务局,更名后的机构级别不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管理方式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国税函〔2012〕199号)精神,同意河南省陕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调整为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七科,机构规格仍为副科级。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