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业务数据迁移期间停办涉税事项的通告
文号: 豫国税通告〔2017〕2号
日期:2017-03-22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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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工作需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17年3月24日至27日迁移业务存储数据,届时将停止涉税业务办理。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办涉税业务时间
2017年3月24日20时至3月27日8时期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所有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办理所有业务。
二、恢复办税业务时间
预计2017年3月27日8时恢复业务办理,如系统提前恢复,不再另行通知。
三、业务办理提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广大纳税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税时间和业务办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体事项请咨询当地主管国税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特此通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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