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国税总局
时间:2014-01-24
字体:[  ]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下属站段,下同)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确定了预征率和相关预算科目。与之相配套,我们起草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照《总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除了对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进行细化之外,《办法》主要明确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期限、分支机构税款预缴情况如何传递、总分支机构风险防控等具体税收征管问题。




相关推荐
  • 关于再次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建议
  •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 房产税减免政策依据及代码目录
  • 实例解读新登记办法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建议
  • 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依据及代码目录
  • 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一个美丽的误读(2)——焉能曲解《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称的“应纳增值税劳务” 中的“劳务”含义
  • 关于增值税税率过渡期的几个问题的认识
  • 增值税法(草案)与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照表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逐条分析
  • 76号公告的法律思考——失联企业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 办税指南
    下载中心
    智能问答

    联系客服

    0371-865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