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2年第94号
日期:2012-12-10 有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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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关于公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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