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日期:2010-10-27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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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附件部分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5号,附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失效。
附件部分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税函〔2011〕549号,附件《中国进出口银行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分支机构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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