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 
文号: 国发〔2001〕37号
日期:2001-12-31  有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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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减缓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支持西部大开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现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相关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管工作的通知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 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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