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来源:国家财政部
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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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先后支持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山东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学前教育的支出达到46.5亿元,比2010年的3.8亿元增加42.7亿元,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显著扩大,普及水平持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生资助制度逐步健全,有力促进了全省学前教育长足发展。
   一、增加省级奖补资金投入
   自2011年起,山东省级财政开始安排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支持市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最初规模为3000万元,此后逐步递增,2015年达到1.7亿元。配合启动新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省级安排的学前教育奖补资金规模大幅增加至3.9亿元,显著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在资金分配上,考虑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及入园率、财力状况、幼儿园数量及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等进行因素法分配,并对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困难县等欠发达地区给予倾斜,同时单独安排部分资金,对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给予补助,支持贫困村实现“村村有学前教育”目标。在资金使用上,由省内各地统筹用于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强化市县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发挥省级资金的对下激励引导和杠杆作用,调动各级积极性,共同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
   二、制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制定出台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完善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山东省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三、支持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
   一是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2018—2020年,山东省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招收1500名公费师范生,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层次幼儿教师,提高农村幼儿教师质量。二是开展省级师资培训。山东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省级集中培训,带动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同时,落实好到财政困难县乡镇幼儿园任教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就业。
   四、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自2011年起,山东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比例是全省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数量的10%,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助学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落实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共同负担。2017年,全省共为27万名困难幼儿发放助学金3.83亿元。此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出台政策,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全年共为1万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约1600万元。
   五、强化市县投入主体责任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和“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督促指导市县财政主动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形势要求,切实落实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突出学前教育的优先支持地位,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金规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各项资金来源,更好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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