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启动新一轮财源振兴计划,全面提高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能力。新一轮财源振兴计划坚持“两型三化”基本方向,巩固提升烟草、冶金等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
一是重点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跨境金融等行业着手,充分发挥“三区”优势。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税收优惠等措施,力争培育出1—2家“独角兽”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强化重点税源企业扶持。按照分类指导和“一企一策”的原则,依照企业税收贡献、提供就业岗位、员工平均工资、企业利润水平等因素,建立以企业价值指数为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分类清单,在政策支持、融资贷款、人才培养、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精准扶持力度。组建重点财源建设专业队伍,试点向重点企业派驻财税联络员。
三是按照州县市一体、资源共享、转型升级的原则,编制财源建设规划。设立红河州财源建设基金,加大对实体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财源建设。
四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建立财政收入动态分析管理系统,推动涉税信息资源整合,形成财政收入管理、涉税信息共享、财税部门联动、涉税执法监督“四位一体”的监控管理体系,坚决杜绝税收流失。
五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财源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市、重点税源企业。制定县市财政收入质量评价办法,依据县市税收增长比例、非税收入占比等综合考核奖惩。支持工业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发展,对新落户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在红河州汇总缴纳所得税7000万元以上并持续经营的总部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实施非税收入分类考核,按照规费类、罚没类、资源类、资产类和政策类5个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征收考核办法,在保证依法足额征收的前提下,将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
六是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努力争取财力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平稳消化增支压力,切实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七是不断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债务预算管理,拓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从2019年起,在县市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力争到2020年,州、县市两级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上缴比例逐步提高到35%。试点编制债务预算,部门收入和偿债支出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其“借、用、还”必须通过同级人大审批。州本级及县市财政要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