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每季度末交纳当季房租,每个月的账务要怎么做?
来源:纳税服务网
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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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达公司和青青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达达公司租赁青青公司的仓库,每季度末交纳当季房租,每季度房租30000元(不含税),税率为11%,2017年9月末青青公司收到达达公司2017年7月至9月房租。
   第一步、看到问题,你要先想到这些: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什么意思?
   是一种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第二步、了解完概念、规定,下面我们来解析账务处理:
   2017年7月末青青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房租 11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 1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00
   2017年8月末青青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房租 11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 1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100
   2017年9月末青青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3300
   贷: 应收账款-房租22200
   其他业务收入-房租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00
   重要提示:
   这里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在报表中一定不能作为应交税费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因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是在企业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童鞋们,学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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