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现“质量领先”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时间: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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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基础上,将市直部门的71个重点项目支出和48个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第三方评价范围。为切实提升评价质量,全面准确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打破以往单纯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模式,打出“中介机构+指导专家+四方会审+考核问责”的组合拳,有力促进评价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取得从“数量领跑”到“质量领先”突破性进展。
   一、重统揽,确定“路线图”
   一是发挥统揽作用。研究制定详尽明确的实施方案,确定“路线图”,细分工作开展阶段步骤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二是推行首善标准。通过对历年业务数据的一遍遍分析、大量素材资料的一个个筛选,甄选出优秀案例,以此为基础,精心打造评价方案、评价报告“模板”,为评价提供参考格式。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度聚焦评价工作常见问题和易犯错误,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如针对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首次大规模开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要求,细化扩充“预算变动率”“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一般性支出压减率”等评价指标的内涵,结合合肥市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等要求,量身定制“项目分级分类科学合理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等个性指标。
   二、理职责,制定“任务书”
   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财政部门、指导专家、中介机构、预算部门四个评价工作相关方的职责任务。其中,财政部门作为“牵头人”,负责评价工作统筹组织、培训指导,重点是牵头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评价报告的四方会审,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协调推进;中介机构作为“实施者”,负责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撰写评价报告;预算部门作为“协作方”,是预算支出的实施主体,负责真实全面提供评价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做好评价配合协助工作;指导专家作为“智囊团”,是关键重要的智力支撑,参与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报告会审,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把关,提高评价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固基础,提升“战斗力”
   召开专题培训布置会,采取“案例介绍”和“模板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价工作进行详细讲解和培训,一是通过对评价流程和具体方法的专门培训,厘清工作思路和逻辑顺序;二是通过对评价方案制订和报告撰写等重难点环节的细致梳理,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步骤;三是通过评价指标设立等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事项的重点讲解,有效避免评价指标针对性不强、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
   四、抓重点,打造“生命力”
   邀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加盟,对评价方案、评价指标的制定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把控。针对预算项目涉及农林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多领域,相互之间差异性较大的特点,对项目进行分组分类,分类邀请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参与。分3组19场次召开审议会,指导专家、中介机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四方携手,对71个重点项目和48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项审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对会审会上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及时进行分类梳理,对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对个性问题进行重点关注。针对项目绩效目标不具体、不明确的“老大难”问题,专门抽调骨干组成精干得力的业务小组,发挥“钉钉子”精神和“尖兵”作用,集中力量开展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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