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税务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相关情况、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开展情况和A类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及优质服务措施等情况。
“黑名单”公布力度加大 引入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河南省税务局稽查部门负责人刘义峰表示,近年来,河南省税务局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推动联合惩戒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取得了显著的工作进展。
据介绍,自2014年“黑名单”制度实行以来,截止到2018年6月份,全省共公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398起,涉及法人或负责人422人。“黑名单”企业累计受到纳税信用降级、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不予以授予工会表彰等122项次惩戒措施。
“通过对税收失信主体的信息曝光和联合惩戒,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护了合法经营纳税人的权利,创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让诚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刘义峰告诉记者,河南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在涉税联合惩戒工作中的主导和推动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2017年,按照部署,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河南省税务局与省发改委、省高院等多部门联合,签署出台了新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全省联合惩戒部门由23个扩大到36个,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使“限制获得认证证书、撤销荣誉称号”等也被纳入惩戒范围,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和范围实行了“双扩围”。同时从畅通沟通渠道、理顺合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多方面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
为了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刘义峰介绍,省税务局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当事人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截止到目前,已经有62户“黑名单”当事人通过主动缴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等方式,从“黑名单”中撤出,这一举措保护了纳税人的信用修复权利,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柔相济。
多部门密切协作 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
为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省税务局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保持打击骗税和虚开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的总体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联合公安、海关、人行等部门稳步推进全省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工作。据统计,2018年1-6月,全省各级稽查部门共检查虚开骗税案源1473户,已认定虚开发票7.87万份,金额66.64亿元,税额9.71亿元;查实骗税及违规退税0.51亿元;已查补入库税收2.61亿元;已移送公安100户,公安机关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7人。
以纳税信用为引擎 助推信用河南建设
“省税务部门持续积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宋成玲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努力让诚信经营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今年,河南省税务局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并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让更多纳税人拥有了税务领域信用资产。2018年,全省共有100.05万户企业纳税人参与评价,其中,A、B、M级纳税人共86.23万户,占参评户数的83.34%。2015-2017连续三个年度均被评为A级的纳税信用“3连A”企业就达1743户,守信企业逐年递增,诚信纳税意识大幅提升。
据了解,省税务局积极主动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定期向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税务信用信息,努力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向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税务信用信息1518.76万条次。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今年6月,在2018年上半年河南省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14家守信“红名单”企业和10家失信“黑名单”企业,有力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
宋成玲介绍,在办税服务大厅,A级纳税人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同时大力实施纳税信用守信联合激励,与30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推出18个领域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今年上半年,400余户次A级纳税人享受了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绿色通道”服务。与银监部门建立“银税互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全省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据统计,截止2018年6月,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银税互动”相关贷款5729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3639笔,小微企业银税贷款金额达117.22亿元,成功将纳税信用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