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多措并举助力生态扶贫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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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支持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一、大力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一)支持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2017—2018年筹措15.67亿元用于支持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其中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28亿元、天然林资源保护资金0.34亿元、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资金4.82亿元、珠防林和海防林补助资金0.7亿元、湿地保护补贴0.5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1.0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配合自治区林业厅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安排给54个贫困县的资金量占全区资金总量50%以上,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生态建设,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自治区已完成2014—2017年度退耕还林52.7万亩任务,自治区各地政府已与退耕农户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政策补助资金已兑现给了退耕农户(90%为贫困户),在扶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2017年生态建设及石漠化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石漠化减少面积超过全国同期石漠化减少面积的一半,为全区超额完成植树造林面积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支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017—2018年筹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资金3.65亿元,专项用于治理水土流失,助推各地实现脱贫难攻坚任务目标。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共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0.86平方公里,其中坡耕地改造面积3.01万亩。经过重点治理的小流域,林草覆盖率明显增加,泥沙明显减少,生态明显好转,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在充分保障生态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治理措施的经济效益,加强了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培育当地特色农业产业相结合,有效促进了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
   二、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一)中央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自治区从2009年起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在中央的支持下,2009—2017年共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8.16亿元,年均增长20.0%。享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市县由11个增加到69个,其中国家重点补助地区从16个增加到27个。特别是2017年自治区着重支持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范围、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30个县区,转移支付补助额达到19.35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81.9%。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7—2018年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14亿元(中央补助资金21.02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12亿元),用于全区重要江河源头、江河沿岸、大型水库周围等重要生态区位7200多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900多万亩自治区级公益林的管护补偿,有效促进了公益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使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转变了林业发展模式,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
   三、大力支持发展生态产业
   (一)支持林下经济发展,2017—2018年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扶持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企业、良种繁育场(站)、相关科研单位等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林下旅游等四种类型活动,有力地实施发展林下经济“千万林农千元增收”工程和“林下经济十百千万亿”活动。
   (二)支持油茶、花卉等林业特色产业发展,2017—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1.75亿元,专项用于油茶和花卉产业,主要补助油茶林种植、低产林改造、高产示范林建设等,国有林场、企业和农民群众发展油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年度涉林产业资金50%以上安排到54个贫困县,2017年,54个贫困县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3459.9万亩,同比增长2%;林下经济产值达464亿元,同比增长15%。54个贫困县新造改造油茶、核桃等特色经济林示范林10万多亩。初步统计,2016年以来全区通过林下经济产业带动贫困户约3万户、贫困人口约10万人脱贫;2016年以来全区通过油茶、核桃产业带动贫困户约4万户、贫困人口约18万人脱贫。
   四、创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方式
   积极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根据中央“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统筹兼顾,在2016年和2017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分别安排了1.4亿元和2.14亿元生态扶贫补助资金,鼓励自治区各地多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探索生态脱贫路子,开启“生态脱贫通道”,促进建立森林资源生态管护队伍建设新机制,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同时要求自治区各地加大生态扶贫投入力度,推动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公益岗位人员,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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