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财政票据管理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也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财政票据的需求也不断向高效化、便捷化转变。广西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服务新方式、新渠道,从细微处着手,在“放管服”上动心思,在“最多跑一次”上下功夫,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用心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印制计划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行财政票据印制领购计划管理的通知》(桂财综〔2017〕26号),从2018年起对全区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实行计划管理,即按照各市上报的财政票据年度印制和领购需求,制定全区财政票据印制和发放计划,将原来按需随时印制改为有计划按季印制和配送,有效解决了以往财政票据印制计划性不强、库存不合理、企业来回跑、配送成本高等问题,使承印企业能有计划地采购纸张和油墨等材料,合理组织票据配送,有效降低承印企业在纸张采购、票据保管、运输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成本每年约2―3个百分点。
二、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一是规范业务流程。根据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以“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为指导思想,清理涉及财政票据领购的前置条件,已经取消或不再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有关证照不再作为财政票据领购的前置条件,对政策没有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一律不得要求用票单位提供。
二是明晰办事服务指南。为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增强窗口服务意识,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优化再造财政票据管理业务办理流程,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并在财政票据服务窗口张贴,进一步明晰和规范财政票据业务办理流程。
三是积极践行“一次性告之,一张表受理”。对用票单位办理财政票据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通过政策宣传、窗口咨询、业务培训等方式“一次性告之”,办理票据业务时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票据领购、审核情况表》“一张表受理”,不断优化财政票据业务流程。
四是实现百分之百当场办结。对符合财政票据领购、核销条件的,将法定的20个工作日承诺为3个工作日办结,再将承诺的3个工作日在窗口全部实现当场审核,当场办结。同时,每笔财政票据业务办理时间基本控制在10分钟内,极大地减少用票单位现场办理等候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提高合同签订效率。针对财政票据印制种类多,手写财政票据印刷服务合同容易出错,承印企业来回跑等特点,对财政票据印刷合同签定实行电子化,有效提高了合同签订效率;实行按季签订财政票据印刷合同,每年每家票据承印企业由原来至少签订约30份印刷合同减少为每年只需签订4份印刷合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是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效率。在全区14个市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机构开展财政票据承印企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将满意度调查结果与财政票据印刷量分配挂钩,强化满意度调查结果运用,促进承印企业加强管理提升服务。
三、从细微处入手,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是对涉及老百姓的事实行“就近办”。由于各市县医疗收费票据用量大,每年将近1000万份左右,而时间要求紧、运输成本高。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满足医疗收费需求,自治区财政厅对市县医疗收费票据采取委托市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进行印制方式,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极大地满足了医院或个人的用票需要。
二是对方便单位的事“快速办”。对用票业务大的单位,如交通罚没收入、医疗收费等,经用票单位申请并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可在票据上套印收费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一方面有效地减少了单位手工盖章工作量,助推收费单位自助化程度和收费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为缴费单位和个人领取收费票据提供了便捷。
三是对涉及改革的事“积极办”。广西作为全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试点省份,为确保试点改革的顺利推进,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的实际,研究制定了三联式《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积极助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对服务窗口的事“认真办”。自治区本级财政票据服务窗口每年发放财政票据近1.5亿份,核销票据近3000万份,基本实现零差错率和零投诉率。
下一步,广西将积极推进网络版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建设,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销毁等环节实行“网上办”,充分实现让信息化多跑路,让单位和个人少跑路;同时试点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便捷度和行政管理效率,让用票单位和个人用票更方便,取票更灵活,收费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