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员办:综合施策 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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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 来源:大连专员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做好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有效落实,大连专员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财政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扎实做好办内学习宣传,筑牢普法工作基础

  普法必先懂法。在开展财政普法工作时,首先要推进全办干部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与依法依规工作的能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采取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课与专题培训、办内“每月一课”领讲领读、青年“读书沙龙”以及组织参与网上法律知识答题等多种方式,推动大连专员办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与规范作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重大财税法律政策,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水平;学习党章与党内法规纪律,强化“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不断加强办内法治学习与宣传,有效提升全办干部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知识储备,强化落实财政普法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促进大家将法治思维融入深层意识、融入内部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控流程,推进办内依法依规行政。

  二、有效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结合业务聚焦热点

  在坚持办内普法的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注重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工作。将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宣传渗透、传达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促进预算单位、社会公众提高财政法律意识以及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认同感,从而进一步提高遵从度。

  (一)点对点衔接,监管同时做辅导。将财政法治宣传与具体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如,以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为抓手,持续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要求监控人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控,又要对预算单位做好法律政策宣传与解释。另一方面,紧紧围绕违规问题的整改过程,定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采取走访、约谈等方式,促进其强化法治意识,将财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此外,在会计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将检查与宣传解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维护法律权威,提升执行规范性。

  (二)由点及面,集中培训做解读。大连专员办连续几年组织驻连中央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讲解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法律法规与政策,2017年的培训更是邀请了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相关业务处来连进行更为权威的法律解读,得到了中央预算单位的高度评价,既有力推动预算监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又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政策宣传作用。此外,在营改增全面推开之际,为确保金融企业营改增政策平稳过渡,及时举办了60余家在连金融企业140余人参加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题培训,聘请税务专家围绕金融企业营改增后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普法宣传与答疑解惑并行,同时,听取政策建议并及时反馈财政部。

  (三)建立联合机制,形成普法合力。注重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依托各自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监管与政策宣传的作用。如紧紧围绕“落实营改增政策、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等加强配合,组织召开了建筑业、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等多行业“营改增”座谈会,对法律政策出台背景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执法尺度与涉税政策;建立联合宣传机制,根据各自上级部门部署和工作需要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政策意图,为营改增政策执行保驾护航。

  三、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引导教育作用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将财政普法与管理实践结合,使预算监管和会计监督执法过程也成为向对口服务单位、群众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比如,在预算审核、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转移支付资金审核中,及时总结汇编共性问题与通报典型违规案例,以案释法、加深印象,发挥案例引导规范、预警与教育的作用;在会计监督专项检查中,注重搜集典型案例,作为办内检查工作储备,同时也及时向财政部报送。

  四、积极组织认真参与,利用财税立法过程来普法

  相关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前一般会征求专员办意见或要求专员办参与政策调研,在这一过程中,大连专员办结合具体工作要求与实际情况,除自身积极反馈意见外,也注重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既有利于提高反馈意见的广度与建设性,也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提供了抓手。如,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调研工作部署,大连专员办负责其中部分内容的修订调研工作,采用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政策文件、走访会计师事务所、约谈合伙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面向该法涉及的各方面机构和人员收集意见建议,了解现行政策执行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诉求以及有关各方对法律修订的期待,在全面整合资料、分析确定主体意见的基础上,为《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提出了有效建议,也以此为契机做了一次深入的普法宣传与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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