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国家实施“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三项增值税改革新政以来,河南省税务部门联合财政、人行等部门精准对接,高效落实减税政策,实体经济受益明显,全省28.46万纳税人享受到了减税降负“红利”,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降低税率减负担
据了解,“降低税率”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的负担。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红玉说:“税率下调1%,这样的减负可是实打实看得见!公司初步统计,受税率下降影响公司少缴纳增值税大约440万元,同时税金及附加也随着减少53万多元。企业现金流出量减少、材料成本下降、物流成本降低、产品价格也会降低,企业市场竞争力更强了,真正推动了我们实体经济的大发展。”
统一标准促发展
中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力军,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扶持中小微企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赋予纳税人自主选择权。
济源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2004年11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及钢材、五金等销售业务。2017年公司销售额120余万元,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每年大约少缴税款10万元。该公司财务人员李娜说:“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生存空间本来就比较小,人力成本又比较高,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公司缴税明显减少,而且改为按季申报,申报业务工作量也大大减少,可以说是为我们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据河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税负和办税负担显著减轻,直接提升了企业投资回报率,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使纳税人更有获得感,进一步激发了“双创”的热情。
退还留抵助升级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还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的进项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针对具有较大外部效应和带动作用的特定行业实施留抵退税,加大了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提升高端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这次我们收到退税款285.96万元,真是解决了大问题!”河南牧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谷国才说。该公司现在处于产业转型时期,由原先主要生产猪舍栏位、漏缝板等简单加工传统企业,转型为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设备制造企业,面对最大的压力就是资金流。这笔退还的留抵税款是实打实的资金,及时给公司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保证了研发项目的正常运行,为公司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相臣表示:“1468万元的退税款一到账,我们就把款项投入到了G5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加大研发力度,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我们更加充满信心。”
据河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全省符合条件的380余户企业有序安排办理留抵退税,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从中受益,这项政策措施将有利推动企业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