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江苏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江苏省财政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创新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工作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在财政部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中,江苏省分配额度继2017年后,再次位列全国第一。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江苏省财政出了“四招”:
一是“放”,即把科研资金的管理权限尽可能下放给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
逐步解除科研资金使用的各种束缚,最大限度地释放科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以目标为导向,减少过程管理,强化科研成果的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地控制道德风险,赋予创新领军人物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具体做法有:
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合并缩减省级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编制科目预算只需测算总额。
扩大预算调剂权和经费使用权,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
提高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对省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将间接费用比例上限提高到30%、25%、20%(分别对应500万元以下、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部分),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扩大科研单位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科研单位自行制定横向委托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不纳入单位预算,自主确定使用范围和标准以及分配方式。
二是“改”,即改革科技资金的管理方式
改进项目资金拨付方式:简化省级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省级预算单位可一次性申请全部用款计划,自行选择支付方式并随时支付。
改补贴分配方式:逐步把对单个科技企业的特惠制补贴改为普惠制补贴,优化科技政策软环境。2017年江苏省财政新设立了两项普惠资金,第一,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补贴。2017年对6000多家企业发放研发补贴11亿元,引导带动全省企业科技税收减免额超过350亿元;第二,“小升高”培育补贴1.5亿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库内的企业给予3年的培育补贴。
改经费使用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面上项目、新药创制、农业科技服务、科技平台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后补助的经费支持方式。对于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以及苏北等区域创新发展的专项科技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目前,采用上述使用方式的资金已占省级科技经费的1/3左右。
改政府采购机制:对科研单位使用省级科研项目经费购买通用货物与服务,可不受自行采购限额标准限制,采购结束后备案;对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
三是“提”,即大力促进江苏省高新区比学赶超、提档升级
为激励江苏省高新区挖掘创新潜力,省财政从2017年起安排高新区考核奖励资金5亿元,采用因素法分配通过财力补贴下达。奖励资金由各个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自主使用,用于推进科技平台与载体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
四是“试”,即全力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行先试
省产研院是江苏省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其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运行方式突破了现行的体制框架,更有效地促进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发展。2014年至今,江苏省财政先后安排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超20亿元,另安排固定场所建设资金10亿元、产研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财政投入重点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研院基本实现专业研究所和创新中心在江苏省重点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