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 来源:福建专员办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福建专员办立足监管思路创新,在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在关键节点上下功夫,在工作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建立“五项机制”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和动态监管优势,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更好地服务预算单位机构改革与发展大局。
一、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在严格履行专员办就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驻闽中央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共担的部门预算监管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三个关键节点入手,开展重大专题联合调研、重要事项联合核查、定期组织联合培训。针对审核或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与省级主管部门联动,共同督促规范整改;同时省级主管部门以点带面促进本系统规范管理,推动各单位整体依法理财水平更上新台阶。
二、建立通报机制,促进事中规范
建立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向驻闽中央单位通报近期部门预算监管情况,以便各单位进行对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报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监管、日常监管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等,分析各单位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较大、重要的违规违纪等问题,通过采取加强沟通协调、严格预算执行监管、责令预算单位即查即改等措施,促进各单位提升预算管理工作质量,把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决算前。
三、建立考评机制,强化内控制约
通过建立预算单位预算综合管理评价机制,制定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按照统一的考评标准,采用年终集中打分的办法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基础信息、预算和决算审核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情况等。通过开展考评工作,促进预算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最终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的内部制约机制。
四、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沟通预警
在理顺专员办与基层预算单位关系的基础上,建立重大预算资产财务事项会商机制。在贯彻财政部、主管部门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等工作时,预算单位和专员办进行会商,互通改革政策管理信息,共同研究,加强分析,确保政策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确保服务预算单位发展大局。
五、建立交流机制,实现资源互补
与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建立长效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层次交流和探讨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预算单位遇到的困难等,并提出建议,促进各单位相互之间借鉴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建立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人才库平台,定期组织入库人员学习培训、调研交流和参与预算管理等方式,内外协作,资源互补,促进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