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助力群岛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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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舟山市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聚焦海洋科技,对标国内一流,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保障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三年舟山市财政累计投入科技资金16.5亿元,多方位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科技创新,推动“创新舟山”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一是统一政策明方向。将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孵化平台、企业研发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专利发明、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类扶持政策,统一到《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扶持方向,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建众创空间12家(其中省级以上7家),孵化创业企业(团队)645家。

  二是用好资金强保障。作为全国首批8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之一,舟山市财政用好管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批复的项目。同时围绕自贸区建设,以高端产业集聚为目标,打造舟山现代海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并获得省级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2500万元。目前,综合体建设已全面展开,按照“边建设边服务”的原则,着力整合市内外相关科技创新资源,积极开展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检测检验等服务,加快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科学支撑促转化。每年发放创新券,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务。同步推进舟山科技大市场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今年以来,全市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06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0家,完成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40项。同时,通过在转型升级、技术研发、船舶设计方面加大投入,力促国内首艘江海直达船“江海直达1”号满载两万吨铁矿砂完成首航,开启航运业江海联运新时代。

  四是绩效管理抓实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科技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不断优化科技资金支持方向,由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群岛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下一步,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舟山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在简化预算编制、明确开支范围、合理分配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优化举措,进一步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新区实施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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