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六项措施”助推法治机关建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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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来源:陕西专员办

  全国财政“七五”普法活动启动以来,陕西专员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认真落实财政“七五”普法规划,结合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实际,持续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六项措施,推动全办普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讲党课、专家辅导、专题学习、摘抄笔记、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从办党组、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等多个层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广泛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是突出新《宪法》学习。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第一时间为每一名干部职工配发新《宪法》和新旧宪法对照读本,坚持把学习基本法放在首位,多次召开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新《宪法》,并通过集中讨论、重点发言和撰写心得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三是抓好财税法规学习。始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紧密结合财政工作需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税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一是通过开展业务讲堂、外出学习办内再培训、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办干部集中学习,就新法出台、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培训。二是实行查前培训,在专项检查(核查)前组织人员集中认真学习相关财政法规政策,提高财政法规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积极派员参加财政部、陕西省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法律学习,促进干部系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狠抓党内法规学习。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办党组中心组、办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撰写心得、网上答题等,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另一方面抓紧抓实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鼓励和督促党员个人自学,教育引导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是密切结合业务需要,寓普法于监管服务中。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知法要悟、用法要准、守法要廉。二是深入监管服务单位,让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组织中央驻陕二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讲解新财会制度;积极开展公车改革、医疗保险、养老、保障房建设等中央政策在地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调研,积极宣传中央各项惠民补贴政策等。

  六是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契机,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明机关、法治机关、和谐机关等机关公共文化建设体系,充分利用设立电子显示屏、普法宣传展板、内外网络等载体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全办干部的法治意识。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主题演讲、主题党日活动、到监狱接受教育、参观革命旧址、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运用法治文化传播力量、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切实把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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