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 来源:新疆专员办
属地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是专员办全面嵌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常规性工作。新疆专员办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历年工作成果和经验,准确把握五个工作结合点,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提升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水平。
一是单位申报数据与“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的时效性。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提前着手审核预算单位申报数据,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会审的方式,先期形成初审意见;在“一体化”系统数据陆续上传后,以系统数据为准同步调整初审意见,并及时与财政部相关司局沟通,补充完善预算单位、申报数据等信息,确保审核工作及时、全面和完整。
二是预算申报数据与预算批复数据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的延续性。依托预算单位信息采集数据资料,注重将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批复数据作为审核工作参考依据,对比预算单位一上预算申报材料有关数据,重点关注年度间变动和差异数据,重点关注当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通过数据比对及关联性、延续性分析,充分保证预算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是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标准的一致性。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微信群”,搭建审核工作人员及时交流、处室间信息共享的信息平台;针对属地三级预算单位人员信息审核问题,主动与上级主管预算单位沟通,准确核定人员编制变动情况、事业单位增人计划需求及实际招录计划;对审核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及时统一审核工作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标准化。
四是单位申报预算与实际业务需求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的合理性。注重从单位职能及实际工作需求角度出发,通过分析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车辆编制数、资产存量及资产运行状况、人均占有量等信息,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预算,确保人员不超编、资产购置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通过认真分析项目预算申报资料,实地查看上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项目预算申报符合单位事业发展需求,确保了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是项目预算审核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的效益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战略部署,在开展项目预算基础性审核的同时,注重结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情况等资料,积极关注上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准确核定项目支出预算需求的真实性,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