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财政局多举措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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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7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财政局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牢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聚焦总目标,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谋划,努力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伊犁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财源支柱,为实现“塞外江南”新伊犁的美好愿景提供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金融、土地、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对接沟通,形成合力兴旅的财政政策支撑。同时,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程序、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各类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特别是认真落实旅游企业行政性收费清理工作,切实降低各类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加大对霍尔果斯和夏塔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喀拉峻创建国家生态旅游区、那拉提景区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品牌景区和尼勒克、特克斯县发展康养旅游等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努力放大财政支持效应,着力推动伊犁州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拓宽旅游产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州财通公司、州惠远公司与景区所在县市深入对接力度,并按照“循序渐进、外围突破、中心开花、全面推进”的思路,发挥州财通公司融资优势,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模式全面参与州直喀拉峻景区建设、运营,那拉提特色小镇建设及昭苏县夏塔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助力伊犁州旅游业发展。

  四是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在不违规举债、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挖优势资源,广泛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旅游线路公路环线建设,使景区与乡村旅游点交通更为便捷。同时,按照自治区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部署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加大旅游业投资力度,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是继续推进航线补贴工作。坚决落实州党委、政府与江苏省委、政府达成的开通南京――伊宁直航航线的安排部署,按照《伊犁州直培育国际国内航线及过夜航班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会同发改、航空公司等部门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加快推进,积极协调对接援疆指挥部和各县市,采取统筹援疆资金、州本级财政资金、各县市财政资金的方式积极筹集航线补贴资金,并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确保航线尽快开通运营,全力保障直航工作顺利推进落实。

 

  六是促进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整合财政资金、债券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政银担”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全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将扶贫资金和旅游发展资金统筹安排,促使旅游与扶贫利益有效联结。对确定的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予以支持,鼓励当地群众参与旅游业发展,支持和引导当地农牧民群众就业。

 

  七是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谁用款,谁担责”原则,会同州旅发委成员单位强化项目筛选,规范旅游项目的申报、审核、下达和资金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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